江蘇推進公共機構能耗定額管理
省機關事務管理局日前以實施《公共機構能耗定額及計算方法》《公共機構集中辦公區(qū)能耗定額和計算方法》兩部能耗定額標準為契機,深入推進公共機構能耗定額,助力碳達峰、碳中和。
省機關事務管理局有關人士介紹,能耗定額管理是推進公共機構節(jié)能更優(yōu)化、更可持續(xù)的管理模式。對照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編制的《公共機構能耗定額標準編制和應用指南(試行)》,我省制定兩部能耗定額標準,將單純的指標同比下降轉變?yōu)槎~管理與指標一定下降率相結合,強化分類指導。
能耗定額標準基本覆蓋我省全部公共機構,分為集中辦公區(qū)、黨政機關獨立辦公區(qū)、教育、醫(yī)療、場館等6大類公共機構!豆矙C構能耗定額及計算方法》適用于獨立辦公的黨政機關、教育類機構、衛(wèi)生醫(yī)療類機構、場館類機構,主要指標有單位建筑面積能耗和人均建筑能耗。《公共機構集中辦公區(qū)能耗定額和計算方法》主要針對2個及以上公共機構合署辦公,且建筑面積達1萬平方米或使用人數(shù)500人以上的建筑或建筑群,主要指標有單位建筑面積能耗、人均建筑能耗、數(shù)據(jù)中心電能使用效率、食堂人均能耗定額。
每項指標均設置約束值、基準值、引導值3個等級值。其中,約束值是公共機構正常運行所允許消耗的能耗指標上限值;基準值是公共機構正常運行,且采取節(jié)能管理措施后的能耗水平;引導值是公共機構正常運行前提下,能效提升的目標值。超約束值的單位,要爭取在2-3年內達到等于或小于約束值。
“十四五”期間,各設區(qū)市繼續(xù)實行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費總量和強度“雙控”制度,分解下達今后五年能源資源消耗指標。鼓勵有條件的設區(qū)市在《定額》標準基礎上,制定更嚴格、更細致、更適宜的定額標準和管理辦法,構建具有江蘇特色的能耗定額管理體系。(黃偉 孫瑤)
原標題:當好先行者助力碳達峰碳中和 江蘇推進公共機構能耗定額管理